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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走出偏僻闭塞的小乡村,刘备眼前出现了全新的外部世界。结识新朋友,接收新信息,也才得知现实社会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。此时的在位天子,是东汉最糟糕的汉灵帝。有多糟糕?只说两点:他把专权的宦官头头中常侍张让、赵忠,当作干爹干妈,经常说“张常侍是我公,赵常侍是我母”。他又公开卖官,上至朝廷的顶级高官,下至中低级官职,明码标价,一律都卖。为了促销,品德好的,资历老的,还可打五折、三折;贫穷的还可赊账,到任搜刮够后再补交,但钱款要加倍。面对政治黑暗,腐败蔓延,灾荒不断,民怨沸腾,社会很可能发生巨大变动的残酷社会现实,刘备认识到,继续走爷爷的老路,当一个饱学的文弱书生,已经非常不合时宜,究竟该作什么样的人,才能适应当前的社会现实呢?

对了,榜样远在天边近在眼前,就是恩师卢先生啊!说文的,儒家经典融会贯通,那是一个了不得;说武的,能够指挥兵马,驰骋疆场,迅速平定九江郡发生的大叛乱,也是一个了不得。能文能武,文武全才,什么样的场合都能从容应对,不就是自己最好的榜样吗?对,文武两手都要抓,尤其是武的一手,还必须加紧补课。主意打定后,课余的时间,刘同学就不再用来认真啃书本了。用来干什么?用现今的话来说,就是搞军训嘛。《三国志·先主传》上有评语档案可查:“先主不甚乐读书,喜狗马、音乐、美衣服。好交结豪侠,年少争附之。”

评语很短,但很全面,总结起来是“一个不太喜欢,四个喜欢”:一个不太喜欢,是不太喜欢读书,厌学;四个喜欢,一是喜欢骑马遛狗,也就是打猎,二是喜欢流行音乐,三是喜欢漂亮衣服,四是喜欢交往社会上那些举止放纵、崇尚侠义的年轻人,而且年轻人还争着追随他,把他看作是龙头大哥。为何要广交社会青少年,充当他们的大哥呢?那是为了培养自己组织和指挥军队的本事。为何要骑马打猎呢?那是为了锻炼自己驰骋疆场的武功。至于喜欢流行音乐和漂亮衣服,那是为了吸引年轻人到自己身边,不然,能够拉起一支队伍从而充当他们的指挥官吗?

总之,新的外部世界,新的师生朋友,新的社会信息,把刘备的大脑彻底清洗了一通。志向变了,所作所为也就变了。一个单纯的少年,变成了一个有心成为文武双全能够应对社会剧变的非凡人物。在卢家学馆求学的经历,堪称是刘备人生成长历程中的第一个关键点。

如是一年有余。一日,朝廷下了诏书,又任命卢植出任南方庐江郡(治所在今安徽省庐江县西南)的太守。卢植此时病体已经康复,遂解散学馆,束装起程。师生依依惜别之际,少不了有一番祝愿与叮咛。送走恩师,公孙瓒与刘备在涿县城中又停留多日。两人伙同一批豪侠少年,白日里纵马驰骋于郊野,晚上煮酒高论于馆舍,好不快活惬意!两月之后,辽西郡太守来信,召公孙瓒回郡任职。一场痛饮,数行热泪,刘备与义兄在长亭古道又分了手。

师友远去,刘备带着惘然若失的心情回到刘家村。不久,刘备的母亲因病不治,瞑目长逝,这一来他就完全陷入孤独之中。好不容易熬到居丧期满,刘备立即开始呼朋结友。由于他见多识广,家中又无父母约束,所以当地豪侠少年都愿到他家聚会,他自然也就成为这班少年的首领人物。刘家村的人见刘备整日里率领一批毛头小伙子,东游西荡,狂赌豪饮,都大摇其头,不知道从前还本本分分的后生,何以会变成这样一个不务正业的浪子。说来也怪,村中之人不赏识刘备,却有外乡人看得起他。

有一天,一伙贩马的商人来到刘家村暂住,准备在此收购幽州良马,转至冀州出售。这伙商人来自冀州的中山郡(治所在今河北省定州市),领头的两人名叫张世平和苏双。张、苏二人家境富足,财逾千金,更兼性格豪放,喜结英雄。他们到刘家村不久,即注意到刘备这个豪侠少年的头领。几次接触之后,张、苏二人认定刘备是一个大有作为的人物,便赠送了一笔可观的金钱给刘备。钱能聚人,刘备有了金钱作后盾,更加努力结纳各路英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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